叶临君

大家好/这里是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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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在极圈产粮,当然你要有我磕的cp可以悄咪咪来找我许愿掉落。

我在这里等你,在这里。
有太多来不及说的故事,
和太多来不及说的话。

生命中有太多的诗和远方,
还有太多转瞬即逝的刹那。

【策藏】同心结比翼,久梦温虎酒(上)


天策府,李温流。
叶同久第一次见到李温流是在这年夏天,那只狗崽子站在黑戈壁。就那一丁点高,站在自己的身旁,还不如藏剑山庄的木桩高。狗崽子的马蹄子踢了他一脚,低下头,才看到那个牵着马的狗崽子。
他澄亮眼睛里闪烁着的光芒,和平日里见得那些金银闪烁都不一样。
叶同久收起重剑,回头看了他一眼。
人有一千万种相遇的方式,狗崽子和叶同久的相遇,大概是他将他拉上了自己的战马。在这个马乱兵慌的年代里,这大概是李温流想到的最好的表达爱慕的方式了。
李温流说这话的时候,是这么认真,认真的叶同久都有些想笑:“你在战马上,我护着你。”
一个矮子说出这种话的时候,往往有一些可笑。叶同久很努力地憋着才没有笑出来。
再好笑听起来也都是情话。
这个想法冒出来的时候,叶同久吓了一大跳。
天策府有很多只狗子,当叶同久第第一眼看到这只狗崽子的时候,就知道——这是他的狗崽子了。
不出乎叶同久意料的是——李温流果然是个小傻子,傻得不得了。当他双骑带着他冲进千军万马的红名堆,突过去用断魂刺踩红名的时候,似乎忘记了马背上另一个人。李温流扔下他的时候,他的伤口在流血,甚至连站起来起一个风车的力气都不曾有。
他把他一个人丢在红名堆里,然后拨转马头离开的姿势太过于潇洒,潇洒地他甚至要觉得他已经战死了,而这个离开的,是一个英雄。
叶同久有些想破坏君子如风的形象,到底是得傻成什么样子,才能把他丢在这个地方被众人观赏尸体?
有些人就是这么招人欢喜,没什么乱七八糟的叽叽歪歪的道理。
叶同久看着最后一个从自己身上碾过去的人,闭上眼睛,点了回营地。以后还是他骑马护着这个小狗崽子比较靠谱,即使他重申过他是狼崽子,可是没用,他就是狗崽子。

李温流,一定是个傻得不得了的傻子。
叶同久总是这么盘算着的样子,就是一个精明的不得了的黄鸡。他这么想的时候,甚至还有些想笑,那个看起来了不起的小矮子,可真是个小傻子,把他拐回藏剑山庄的时候,还可以少一些聘礼。
那些金光耀眼的聘礼,和他眼里的光芒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
叶同久一边想着,一边摸着包里的金砖,到底有多少,才能把那个小矮子从天策府买回来?
金砖买的了人头、买的了在扬州卖唱的姑娘、买的了上好的赤兔麟驹和里飞沙踏秋、买的了很多东西,可是他唯独不知道,能不能买到他的小矮子,或者可以去哪里买他的小矮子。
交易行卖的东西很多,可是翻来覆去,都找不到他的狗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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