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临君

大家好/这里是临君/
开放约梗约文/如果你喜欢的话♥
吃/漫威(盾铁/盾冬/贾尼/盾佩/寡红/锤基/等等等太多了)/DC/九州/龙族/阴阳师/鬼灭/历史向/剑三相关cp,只要我吃的我都磕是时间不够。
热爱在极圈产粮,当然你要有我磕的cp可以悄咪咪来找我许愿掉落。

我在这里等你,在这里。
有太多来不及说的故事,
和太多来不及说的话。

生命中有太多的诗和远方,
还有太多转瞬即逝的刹那。

【柳叶】隔云端

“美人如花隔云端。”
这是李太白的句子。
叶炜对着柳浮云一个小伙子读出这样的句子的时候,柳浮云自然是遍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柳浮云此时也不过个半大的孩子,第一次相见是在霸刀山庄的扬刀大会上。说完这话,两人就扭打成一团。
“叶炜,你说谁是美人?”
两个半大孩子扭打在一起,自然难分胜负。

扬刀大会结束后,叶孟秋带着儿子向柳五爷赔罪:“五爷啊,我这个三儿子顽劣不堪,回去定会好好管教。”
“无妨无妨。”柳五爷摆了摆手,大笑:“这要是我有个女儿啊,咱们两家就可以结娃娃亲了。小孩子嘛,尤其是男孩子,打打架也好。”
叶炜看着正正经经的柳浮云,偷偷笑了一下。
大概年少不经事,不懂悲欢,也不懂离合。

叶炜始终把柳浮云当成了自己的小媳妇,回到藏剑山庄之后,也没少给柳浮云寄一些小玩意儿。藏剑和霸刀两家关系慢慢淡了,柳浮云和叶炜的联系也没断,只是随着年岁增长才慢慢淡了。

柳浮云被一掌打下山谷后,叶炜瞒着所有人,在黄河里沉淀着白雪的时候,第一次回了故乡——江南。
江南没有下雪,冬天的风冷的刺骨。只是江南的树,仍然有叶。可叶下无人,叶炜已经离开这里,许久了。
大约是只有这么有生命力的地方,才会养出叶炜这样放荡不羁的家伙。叶炜不知道自己不自觉地笑了笑。

他偷偷在房外站了许久,到底是他对不起他。那一掌下去,将童年挚友推下山谷,再也无法回首,再也无力回首,再也无声回首。自从叶炜离开后,本属于他的房间便上了锁。他就那样,一直站在屋外,躲在月色里面。叶炜静默了良久,阔别了江南。

朔北。
在这里,他又见到了那个长者,柳五爷。柳五爷看到他的时候,极为平静的笑了笑,似乎他们只是阔别多年的朋友,没有所谓的往事和执着。老庄主只是打量了叶炜一番,开口叫出了那个阔别多年名字:“叶炜。”他笑了笑,就像自嘲似的:“这是浮云住的地方,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了。”
“老庄主。”叶炜一惊:“许久不见。”
这是藏剑和霸刀彻底决裂后,叶炜第一次这么近地看着这个曾经与他父亲在江湖上比肩的长者。离他第一次见到这个长者,已经许久了,中年变作老年。上次在扬刀大会后,他还握着他的小手,指点他的四季剑法。
老庄主那时候说:“藏剑的剑法和霸刀的刀法说起来,殊途同归。”
然而这两个殊途同归的门派,到底分道扬镳。甚至连叶炜自己都想不清楚这是为了什么,这次柳夕的自杀、柳浮云的失踪,更是把本来就紧张的关系推到了顶峰。那一日,老庄主救下了重伤的他,而不是柳浮云。他其实一直很想知道为什么柳五爷救了间接害死自己一双儿女的仇人,而不是自己的亲儿子。
扪心自问,叶炜是愧对这位长者的,可是他没有说。

一岁一枯荣,红尘终成冢。

“抱歉。”叶炜最终还是说出口了:“我对不起……”
叶炜摆了摆手,笑笑。
“你和浮云是年少的玩伴,你们那时候……”他忽然很自责:“这也怪我脾气太燥了,你和夕儿……”
这些话都是这个在江湖上素来硬气的柳五爷不曾如此说过话,然而今日,他却和这个间接害死自己一双儿女的人敞开心扉。
叶炜打断了他的话:“我也不知道,我是如何下手的……”
柳浮云飘转而下的样子,依旧印在他的脑海里。一掌,仅仅一掌,为什么他没有把他拉回来?重伤?这不是所谓的借口。
叶炜最终还是没有问柳浮云的衣冠冢在哪。
老庄主却开口了:“黄河边,浮云从前,最爱吃黄河中的鲤鱼,我们家的祖坟也在那里。浮云在那里,多少有人陪着他。”
在叶炜的印象中,河道一直是热而干燥,可是此行却冷,而阴森。黄河边的胡杨种的密密急急,不像是西湖畔,杨柳和桃树种的稀稀疏疏,林子里比这藏剑山庄阴郁许多,和柳浮云曾经给他描述的不一样。叶炜在这里住了多年,也没有人带他去过这个地方。
浮云就被葬在这里么?忽然就开始下雪了,朔北的鹅毛大雪,不曾夹着凉凉的雨,在寒风中,叶炜冻得有些发慌。这里是这样的安静,没有游动的鱼也没有飞动的鸟,万籁俱寂,天地无声。

黄河边,有雪。

“叶炜,今日留下来吃饭吧。”这大概是叶炜闯出那么大的祸之后,老庄主第一次对他笑得那么温和,和他父亲不一样:“浮云说,若有一天你来这边,要我好好款待你。可是好像我一天,都没有款待过。”
“不必了。”柳浮云笑笑:“柳叔,我知道你们霸刀山庄的人,不喜欢我。我只想一个人,来看看浮云。”
“柳叔”,叶炜似乎许久不曾这么叫过柳五爷了。

叶炜谢过他,没有和他在同一张桌上吃饭。在黄河边待了许久,叶炜终是回到了自己的故居。这大概是他离开这里这么久,第一次回来吧,老房子的铜锁上长满了铜绿,木门也破败的厉害。叶炜拉开了“吱呀”作响的门,对于他来说,只要狠劲一脚过去就够了。这里的女主人已经离开很久了,地上一层厚厚的灰,屋角是一堆一堆的爬虫。房间里东西不多,为数不多的小物件东倒西歪地散落在地,只有床榻上被褥倒是整齐。叶炜没有流泪,也没有伤感,他只是忽然觉得很累,累到想逃离这个曾经被他称之为“家”的地方。
为什么他明明喜欢的一直是少年的他,明明说好了长大要娶他,却娶了他的妹妹柳夕;明明知道柳浮云不喜欢跋扈的叶三少,却一直仗着剑法在江湖上肆无忌惮,去找那些和他最相识的人挑战。
这些,叶炜都不知道。

叶炜也不知道,有个人一直在屋外站了许久,顶着漫天风雪和清凉的月色。他仿佛要和这个天地融为一体,只有这一刻,这么寂静。寂静到让人害怕。直到等待那个人离开,他才进去。吞吴刀,和无双剑,这辈子是注定不能再见了。
很小的时候,从纯阳宫来的道长这么说,他五行与金犯冲。注定不能见刀剑,不然这一生注定无法太平。
霸刀二庄主,明教左护法。
江湖人,杀手,刀客,不孝子。

“叶炜,你看,我的身份真多啊。可是这世上再也没人叫我小媳妇儿,再没人给我写信,再没人……”明教左护法何方易,说到这里有些哽咽了起来:“叶炜,你为什么要娶我妹妹?”
他面前摇摇晃晃还缺了条腿的桌上空荡荡的,只有个生了锈的铁罐,走近了才发现,下面压了一张纸条,被落满的灰尘掩盖。这个罐子似乎在这里摆了许久了,何方易想拿手去擦拭,然而他终究没有,只是静默地看着那个罐子,不说话。
“小媳妇儿,等我回了藏剑,就给你寄糖块!”
叶炜的话,仿佛还在昨日。叶炜似乎知道他会来一样,多年前他去找叶炜寻仇的时候,如果注意到了桌上的罐子,也许,也许也不会有今日了。

纸条是余杭姑娘最爱用的花笺(不同于薛涛的落花笺,此处没有进行考证),上面扭扭曲曲像虫子爬似的写着两个并不好看的字——“浮云”。柳浮云没有打开那个罐子,一罐子的糖块,这么多年过去了,应该早就生虫了吧……然而他终于还是伸出了手,将罐子拿过来。打开了那个罐子——一罐子的糖块,糖块已经和糖纸黏在一起了,上面还有黑乎乎的一片一片的小虫子。看起来,是有年头的东西,这糖块也是早就不能吃了。
何方易从罐子中取出一块糖,黏糊糊的,还有些恶心。他木然的,将糖块放进嘴里,并不想它还能不能吃。在臭味和苦味中,大概还依稀能分辨出一点点的甜味。他就那么机械地咀嚼着,抱着铁罐,缓缓的蹲了下来。
何方易听见自己在哭,又隐约是回到了哪一年的年少。
叶炜站在他面前,粉雕玉琢的一个小公子,裹在杏黄的衣衫中,笑盈盈地看着他:“你长得真好看,当不当我的小媳妇儿?”
这么多年过去,何方易大概还在后悔自己的离家。若不是自己离家,也不会和叶炜断了联系;藏剑和霸刀不和,也不是没有办法缓和;叶炜或许就不会遇见他妹妹柳夕;他或许就不会冲动,拉着叶炜决斗……

你看,叶炜,我真丢人,我又哭了。
可你,不会再为我擦去眼泪了,也不会手忙脚乱地哄你的小媳妇了。

这是何方易长大后,第一次去黄河边的家族墓地。他想去看看自己的坟,这听起来很可笑。来的路上,不是清明。也没有纸钱卖。 他带着的,只有儿时和叶炜的通信,一封一封整整齐齐地放在一个小匣子中。
他将小匣子放在地上,点燃了火把。很快,火舌将记忆的残留舔舐干净?一切的有或者没有,都一下子消失在世界上了。
寂静的黑夜里,灰烬被呼啸的风带起来,同洋洋洒洒白雪一起在孤独的夜空中旋转。何方易没有再哭,在自己的坟前扣了三下,解下了腰间的吞吴。吞吴刀出,杀气太过凛冽。柳家二公子浮云,终究已经是一个神话了。

冬日的雪从来不小,很快盖了整层湖面,也不知道湖下会不会有鱼。白湖面,黑的天,这是被切的平平整整静的霸刀山庄。何方易踏上了湖面上的冰,重重地踩了下去,白色的冰坚不可破。何方易笑了笑,忽然摸出了腰间的笛子,开始慢慢地吹了起来,行走向更远的雪原。

“二庄主,你后悔吗?”
“不后悔。”
“你都想起来了,为什么你不回霸刀,成为下一任庄主?”
“回不去了。”他笑笑,看着来人蓝水晶般透明的眼睛:“离开了,就是离开了。”

那么,永别了——
天开始慢慢亮了起来,长夜终尽,他慢慢向远方的朝阳走去——
久等了。
美人如花隔云端,梦魂不到关山难。
                【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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